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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中节能乌鲁木齐达坂城20万千瓦风电场项目1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

  你单位报来的《关于中节能乌鲁木齐达坂城千伏送出线路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》(县发改基〔号)及有关材料收悉,项目编码:。经研究,现就核准内容批复如下:

  一、为加快推进中节能乌鲁木齐达坂城20万千瓦风电场项目并网发电,经研究同意实施中节能乌鲁木齐达坂城20万千瓦风电场项目1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项目。项目业主单位为中节能风力发电(新疆)有限公司。

  二、项目建设地点:乌鲁木齐县托里乡。

  三、项目主要建设内容:新建1座110千伏升压汇集站,汇集站内8回35千伏集电站线千伏送出线千伏汇集站,新建2回送出线路按同塔双回架设,每回长约6km。四、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:本项目总投资为596.5万元,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。

  五、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:国家能源局《关于印发“十二五

  第四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的通知》(国能新能〔2014〕83号);乌鲁木齐市发展改革《关于对中节能乌鲁木齐达坂城20万千瓦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》(乌发改函〔2014〕416号);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局《关于中节能乌鲁木齐达坂城20万千瓦风电场项目1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函》(乌自然资函〔2019〕98号);乌鲁木齐市环境保护局《关于对中节能乌鲁木齐达坂城C区20万千瓦风电项目110kv送出工程项目的环保意见》(乌环评函〔2017〕95号);乌鲁木齐市城乡规划管理局《关于中节能风力发电(新疆)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县分公司中节能乌鲁木齐达坂城20万千瓦风电场项目110千伏送出线路的规划意见》(乌城规函〔2017〕342号)。六、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,请按照《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,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,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,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。

  七、请中节能风力发电(新疆)有限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,办理规划许可、土地使用等相关手续。八、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

  年,自发布之日起计算。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,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

  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。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,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,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。

  米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(头屯河区)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(新市区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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